會試和殿試


會試於正科每三年一次或恩科鄉試之次年春季,即丑、辰、未、戌年春季,由禮部舉行,又稱為「禮闈」、「春闈」,考三場,每場三日。報考資格須為舉人,包括已任官之舉人。赴試舉人都享有公家車船駁送待遇,稱為「公車」。又因古時入朝廷參與考試的士人會與計吏相偕(與財務官一同進京),故會試又雅稱為「計偕」。會試錄取者為貢士,第一名為「會元」,前十名稱為「元魁」,十一至二十名稱為「會魁」。會試後貢士再由殿試複試,依成績分甲賜等第,成為進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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